香港:在甚么情况下法院才会批准共同管养权的申请?
Divorce and Child Custody,Hong Kong,Personal,Regional Law

Reading Time: 1 minutes在近期的婚姻诉讼案件XS对LB [2018] CHKEC 639中,父亲要求拥有与母亲共同管养儿子的共同管养权要求,遭法院驳回,法院认为将儿子的管养权、照顾和管束权颁予母亲,符合儿子的最佳利益,理由是父亲和母亲的感情和沟通基础薄弱,在过去多年来,双方不能在儿子事宜上,有效地沟通和互相合作,而且母亲愿意作出一系列承诺、确认和同意,释除父亲的各种担心。